公司負責生產值得信賴及可靠的紙幣,支持現金基礎設施的有效運作,並促進大衆對日常交易的信心。另外,公司亦承印具防偽特徵的護照内頁。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了更緊密參與港元鈔票的印製,於1996年從 Thomas De La Rue plc 購入其位於香港的印鈔廠,並易名為香港印鈔有限公司。1997年,香港政府將該公司15%的股權售予中國印鈔造幣集團,另售予三家發鈔銀行各10%股權,並繼續透過香港金融管理局行使管理控制權。
董事會成員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、中國印鈔造幣集團及三家發鈔銀行(即中國銀行(香港)有限公司、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渣打銀行(香港)有限公司);主席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擔任。
我們秉持嚴格的企業管治原則,確保印製的鈔票達到防偽及可靠的最高標準。董事會由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組成,負責制定公司的策略方向並監督其風險管理。在營運層面,我們聘請獨立審計公司和專業機構定期審查公司在日常營運、財務報告、品質管理、保安、環保職安及其他方面的內部控制,以確保符合法律和治理要求,並與不斷演進的管治要求保持一致。